|
福州市一企业因未备案从事商业特许经营被罚款10万元
据福州市商务局消息,日前,福州市某有限公司因未经备案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被罚款10万元。该公司虽然开展了加盟店业务,并符合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特征,但无法提供商业特许经营备案证明,同时在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中也无法查询到该企业的备案信息。 市商务局在发现此问题后,迅速向该公司发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然而,该公司提交整改报告并接受询问时,辩称因认为其项目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模式没有发展潜力,已决定终止加盟店业务,因此不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经过立案调查,市商务局根据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以及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信息等证据材料,依法对该企业进行了处理。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特许人未按照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将被责令限期备案,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逾期仍不备案,将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因此,市商务局对该企业处以了10万元的罚款。 特许圈温馨提示,在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时,必须依法备案,遵守相关法规。否则,一旦被发现未备案从事商业特许经营,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同时,企业也应该充分了解市场情况和项目潜力,做出明智的决策,避免盲目跟风或轻易放弃。 总之,遵守法规、了解市场、明智决策是企业成功的重要保障。希望广大企业能够从中吸取教训,依法合规经营,实现可持续发展。新的一年,祝愿所有的朋友:龙腾虎跃,日进斗金;龙马精神,一帆风顺! 特许圈,致力于帮助企业解决特许经营问题,为特许经营保驾护航。咨询13261369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