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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引导时尚类零售企业在京发展的指导意见(2022-2025年)

时间:2022-09-01     作者:特许圈   阅读

为贯彻落实《北京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快引导国内外知名时尚零售企业在京高质量发展,构建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时尚产业发展格局,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为引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将时尚零售作为先行领域,培育时尚创意、研发设计、总部管理等高价值产业环节,形成专业集中度高、科技融合度高、品牌转化率高、资源整合力强的时尚消费高地,推动本市商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5年,本市时尚消费繁荣度显著提升,初步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时尚消费品牌矩阵、首发中心和总部高地,人才培育、产业布局、公共服务等支撑体系逐步完善,基本建成彰显时尚的购物之城。

  品牌集聚力显著增强。实施“五十百千”品牌计划,以服装服饰、化妆品、金银珠宝、运动健康、文化创意、智能穿戴、国潮老字号等领域为重点,吸引国内外品牌在京落地,力争打造3~5家百亿级、10家以上十亿级、100家以上亿级时尚零售企业,带动穿类商品零售规模达到千亿元以上。

  潮流风向标逐步形成。打造“一周一节四中心”时尚潮流风向标,北京时装周、北京首发节等活动影响力持续增强;“运动+时尚”“老字号+国潮”“文创+新消费”“数字+科技”四大领域全球首发中心基本建成。落地2000家以上时尚类品牌首店。

  创意设计能力持续提升。引进、培养一批时尚设计师、商业策划人、国际化知名买手等时尚创意设计领军人物,开设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时尚创意设计机构。

  产业链创新链基本打通。打造5个以上时尚产业重点承载区和10个以上集办公、设计、仓储、展示、销售、直播等功能于一体时尚产业示范园区。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时尚零售企业名录库。将国内外知名度较高、规模较大、增势较好且尚未在京落地的时尚类零售企业纳入重点引进企业名录库。将本地品牌价值高、发展潜力大的新消费和老字号等时尚零售企业纳入重点培育企业名录库。由市区两级商务、财政、税务、投资促进、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挖掘潜在企业,推荐纳入名录库,精准开展企业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强化各区引进和服务主体责任。鼓励各区制定专项措施,吸引时尚类零售企业落地,促进时尚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考核激励,将推动时尚类零售企业在京高质量发展纳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绩效考核体系,对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考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持续繁荣首店首发经济。对在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京新开设品牌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北京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的店面装修和房租等投资,最高给予500万元资金支持;对在京举办知名品牌新品发布活动的场租、搭建、宣传推广等费用,最高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打造全球首发中心。围绕“运动+时尚”“老字号+国潮”“文创+新消费”“数字+科技”,打造四类首发中心,以王府井、前门、新隆福、北京坊、西单、北京SKP、国贸商城、三里屯、中关村、华熙LIVE·五棵松、大悦城、万达广场、首钢园、郎园、798、751、张家湾设计小镇、怀柔科学城等地标为主要承载地,吸引品牌在京开展首发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塑造时尚潮流风向标。提升中国国际时装周、北京时装周、首发节等活动专业化、市场化水平,打造集设计、发布、展示、销售于一体的时尚消费创新培育平台,强化线上线下订货交易功能,吸引专业买手和国际品牌在京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委宣传部)

  (六)提升数字消费能级。支持品牌商、代理商、零售商积极发展网络零售,对全年零售额增量较大、增速较快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支持。加快直播电商国际化规范化发展,支持直播电商基地试点建设,推动多行业多领域直播场景应用。加快发展跨境电商,对跨境电商企业建设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海外仓、保税仓、智能口岸仓、出口集货仓等,给予资金补贴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七)优化总部企业认定和支持标准。支持时尚零售企业在京设立总部,对满足认定条件的企业颁发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认定证书。对时尚类规模较大、增势较好的存量企业及在京新设企业,符合总部政策相关标准的,推荐列为行业示范总部企业,给予相应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八)加大专业化人才培育引进力度。实施“时尚北京计划”,对符合条件的时尚企业高管、商业策划人、高级签约设计师、国际化知名买手等专业化人才,给予人才引进落户、工作居住证办理、子女就近入学等便利化服务。支持北京服装学院、北京印刷学院、北京服装纺织行业协会等机构,与国内外知名时尚企业共建基地、共育人才,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培育时尚领域人才。(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局、市教委、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九)打造时尚产业重点承载区和示范园区。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做好创新链、产业链布局。支持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通州、顺义、大兴等区打造时尚产业重点承载区,鼓励各区利用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新消费品牌孵化基地等设施,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时尚产业示范园区,探索为时尚类企业、设计师工作室等提供集办公、设计、仓储、展示、销售、直播等于一体的空间资源,在登记注册、空间升级改造、仓储物流配送等方面给予便利。支持园区建设运营管理机构与专业金融机构、传媒推介机构合作,为入驻主体提供银行贷款、股权投资、宣传推广等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文资中心、市金融监管局、市委网信办)

  (十)提升全流程全周期精细化服务水平。对企业登记注册、税务、类型变更等实行“一窗办理”,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加大对各项优惠政策宣传解读。加大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提升时尚消费品牌新品通关速度,建立服装类新品第三方采信制度,加快推广服装类商品“两段准入”“两步申报”通关便利化改革。以商圈、商街为重点区域,对时尚类零售企业项目选址、消防验收、广告牌匾设置、促消费活动开展等给予便利化支持。各区制定指导街道(乡镇)开展商圈商街执法检查的负面清单,营造良好商业氛围。(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北京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知识产权局、北京海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北京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作用,统筹协调商务、市场监管等责任单位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强化政策协同。围绕创意设计、总部管理等时尚零售上下游产业链,以企业为中心,构建资金支持、金融扶持、人才激励、空间供给等政策支撑体系。

  (三)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市场准入、规范事前事后监管、提高登记审批效率、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透明、便利高效的良好环境。

  (四)加大宣传推广。各区、各相关部门持续做好宣传解读,发挥新闻媒体和行业协会作用,对时尚地标、时尚活动、时尚企业等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推介,助力提升城市时尚氛围。


(来源:北京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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