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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申请指南

时间:2024-02-20     作者:特许圈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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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省内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备案管理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基本编码331021017001
受理机构宁波市商务局决定机构宁波市商务局联办机构无联办机构
委托部门无委托部门服务对象法人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10(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即办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到办事现场次数0次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特别程序无相关特别程序
权力属性本级保留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行使层级市级
网上办理深度全程网办(Ⅳ级)适用对象说明注册地在浙江省内且仅在省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包括内资和外商投资企业)事项审查类型即审即办
涉及的内容省内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备案管理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实施或牵头处(科)室名称行政审批处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不支持法人主题分类税收财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特许人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将其上一年度订立、撤销、终止、续签的特许经营合同情况向备案机关报告。
(二)特许人应认真填写所有备案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办理流程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

申请人向设区市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受理

即时

各区县(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浙江省政务服务平台

(一窗受理岗工作人员)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交办理。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送达《补齐材料通知书》。不符合法定许可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退回材料。 

审查

即时

宁波市商务局

(行政审批处内贸岗工作人员)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审查通过的,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作出准予办理决定。对于审查不通过,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作出不准予办理决定,出具书面理由,退回材料。

核准

即时

宁波市商务局

(行政审批处处长)

根据审核情况,由相关处室负责人和厅领导做出许可决定。

准予决定,打印行政许可决定书和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送达

1个工作日

商务局办事窗口

(一窗受理岗工作人员)

通过邮寄或网上送达方式,送达决定书和批准证书。


服务咨询:

特许圈:特许经营备案,特许经营诊断,特许经营体系,特许经营信用,咨询13261369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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