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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为什么不能作特许经营直营店

时间:2021-08-13     作者:特许圈   阅读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于直营店的具体认定条件只做了原则性的表述,列举的表现形式也有限,对于企业的自然人大股东及其配偶开设的个体工商户做了确认,但实际工作中还会遇到多种性质上和形式上符合直营经营的其他业态,比如由特许人公司自然人大股东开设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具有绝对控股权的股东设立的另一家由其绝对控股的企业等组织形式。在目前关于笼统和模糊的规定下,以上几种形式都不予认可为特许人的直营店。但实际经营中,特许人完全可以有绝对的控制权。笔者认为以上罗列的几种经营业态可以考虑认定为特许人在特许经营中的直营店。以下仅对个人独资公司和个体工商户的联系与区别做简单分析。

个人独资公司是无限责任公司,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体工商户是以个人或家庭投资,投资主体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而且个体工商户必须用自己的门店才可以注册,不能签订合同,相比公司而言有很多局限性。具体如下:


概念

一、个体工商户: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法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以个人财产或者家庭财产承担责任。

二、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经营特点

一、个体工商户:

  1. 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

  2. 自然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必须到县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才可以开始经营。

  3. 只能经营法律、政策允许个体经营的行业。

  4. 个体工商户对外承担的责任,实质上是无限连带责任。

二、个人独资企业:

  1. 企业的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

  2. 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企业主可以完全根据个人的意志确定经营策略,进行管理决策,企业资产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收益权高度统一。

  3. 业主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业主以其个人财产偿付企业债务,这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独资企业不适宜风险大的行业。

  4. 企业的规模有限。独资企业有限的经营所得、企业主有限的个人财产、企业主一人有限的工作精力和管理水平等都制约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

  5. 企业的存在缺乏可靠性。独资企业的存续完全取决于企业主个人的得失安危,企业的寿命有限。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独资企业发挥着重要作用。

法律责任的区分

  1. 从事临时经营、季节性经营、流动经营和没有固定门面的摆摊经营,不得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但可以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2.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但个体工商户不行。

  3.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变更投资人姓名,而个体工商户只有在家庭经营的组成形式下才能变更经营者姓名,而且必须是家庭成员。

工商登记方面的异同

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都是由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名义投资成立的,二者民事责任的承担都是无限责任。但二者区别也很明显:

1、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无法办理分支机构,只可以以个人名义再次办理个体工商户执照,单独纳税,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由母公司汇算后纳税。

2、管理人在两者的经营中,个体工商户的注册人与经营人必须为同一人,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注册人可以聘用他人进行公司的事务管理。

3、组织形态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属于一种经营实体,是一种企业形态,个体工商户不属于企业形体,一般属于自然人形态。

4、责任承担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只有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如属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5、财税制度要求不同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建立财务制度,以进行会记核算。由于个体工商户的情况比较复杂,对于是否建立财务制度进行会记核算没有强制要求。一般用来创业的话,像明星、网红、设计师、律师之类的,注册工作室的个人独资企业比较多;做小本生意,比如小超市、早餐店、快餐店、理发店之类的,注册个体工商户比较多。

法律依据

1、《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四条 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6、《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五条 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个人独资公司是无限责任公司,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体工商户是以个人或家庭投资,投资主体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而且个体工商户必须用自己的门店才可以注册,不能签订合同,相比公司而言有很多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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