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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专业代理

时间:2023-01-12     作者:特许圈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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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包括登记注册住所地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且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企业。


办理时限:

自收到符合条件的备案材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并通知特许人。


办理流程:

“六步走”:企业网上注册,企业网上填报,商务主管部门审核,企业网上打印并提交, 商务主管部门公告,企业备案成功。 


上海市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浦东新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奉贤、崇明特许经营备案连锁加盟资质办理。特许圈13261369918.


网上审核申请材料
1、 特许人营业执照。
2、 特许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

3、“两店一年”证明文件。
4、 第一份特许经营合同。
5、 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6、被特许人身份证明文件。

7、 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8、 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9、 特许人承诺书。 
10、 特许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 授权委托书。 

特许经营备案、连锁经营资质、特许加盟备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商业预付卡备案(特许圈)

备注: 
1、 企业仅有经营资源使用权的需提交经营资源许可使用协议。 
2、 《条例》第七款第二条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3、 特许经营合同样本需包含冷静期条款。 
4、 备案授权委托书需附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等)。 
5、 以上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形成的,需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附中文译本),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6、 需要翻译的材料应加盖翻译公司公章,并上传该翻译公司的营业执照。 
7、 企业违反《条例》第八条“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应当上传逾期备案说明书。  
8、 省内经营和跨省经营的特许企业到企业注册地所在省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境外特许企业(含港澳台)到商务部备案。


申请受理: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商贸行业管理处


咨询服务:

特许圈,专注于解决特许经营问题。特许经营体系,特许经营备案,特许经营信用,特许经营法律。咨询13261369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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