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作者: 特许圈 2022-04-22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1.不可抗力;

2.政府政策性限制;

3.破产清算;

4.其他不可归责于商标注册人的正当事由。


特许经营备案,连锁经营资质,特许经营权备案,特许加盟备案,商标注册,版权代理,预付卡备案,信用评级,条形码申请,驭创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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