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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标驳回复审时间:2022-10-22 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商标评审部申请复审申请的法律救济行为。 驳回商标复审的主要类型 1、被异议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2、被异议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3、被异议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4、被异议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 申请人申请商标驳回复审的要求 (一)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三)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四)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信封复印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评审委托书、主体资格证书等提交商标评审委员会。 (五)交纳商标评审费。 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标局评审部受理该申请。手续不齐备的,退回申请书件限期补正。商标局评审部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评审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评审认定复审申请理由成立的,终局决定否定商标局的驳回意见,准予初步审定,刊登《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的,终局决定维持商标局的驳回意见,对申请商标予以驳回。商标局评审部的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驭创知识产权) |